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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发文健全养老机构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实行“一表通查”
民政部等七部门发布意见,建立跨部门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通过制定统一检查清单,涵盖建筑、消防、食品、资金等领域,实行闭环管理,旨在提升养老机构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效能。
快速了解
- 发布部门
- 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
- 核心机制
- 健全“检查—整改—评估—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实行“一表通查”
- 检查频次
- 县级各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1次联合检查
- 文件状态
- 已发布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完善检查事项“一张表”
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健全养老机构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的意见》,旨在强化联动协同,提升综合监管效能。该文件要求各地聚焦建筑、燃气、用电、特种设备、消防、食品、防汛、服务质量及资金等关键领域,协同推进养老机构常态化联合检查工作。
意见提出健全“检查—整改—评估—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并整合检查事项联合制定“一张表”,实现“进一次门,一表通查”,以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县级各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1次联合检查,检查事项分为必查和抽查两类,必查事项需逐项检查。
检查重点包括建筑设施合规性、消防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汛措施及资金安全等。针对预收费管理,意见强调检查养老机构是否开设专用存款账户及是否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需督促立即整改或制定“一院一策”整治方案。
组织保障方面,各地应完善检查事项“一张表”,细化分工。对于民办营利性养老机构,需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有关要求,合理确定检查方式,坚决遏制乱检查。民政部门将发挥老龄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与定期会商,增强综合监管合力。
来源与整理说明
山西省民政厅门户网-关于健全养老机构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的意见来源网站:mzt.shanxi.gov.cn。根据原文摘要整理并经自动事实检查,不代表人工专家审核。政策适用地区、产品介绍及展会状态以原发布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