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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7部门发文健全养老机构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
民政部等7部门印发意见,要求聚焦建筑、消防等7类安全事项开展常态化联合检查。新规明确县级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联合检查,实行“进一次门,一表通查”,并建立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机制。
快速了解
- 发文部门
- 民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
- 检查频次要求
- 县级每年至少开展1次
- 检查核心模式
- 进一次门,一表通查
根据《关于健全养老机构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的意见》,民政部门需联合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聚焦建筑、燃气、用电和特种设备、消防、食品、防汛方面协同开展工作。
文件要求整合检查事项,制定“一张表”,实现“进一次门,一表通查”,避免多头和重复检查。县级各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1次联合检查,分为必查和抽查事项。
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意见强调应立即督促消除并告知有关部门;无法立即整改的需“一院一策”限期整改。民政部门将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并录入系统。
该意见由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7部门共同印发,旨在推动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来源与整理说明
民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养老机构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的意见》来源网站:smzt.gd.gov.cn。根据原文摘要整理并经自动事实检查,不代表人工专家审核。政策适用地区、产品介绍及展会状态以原发布方为准。
